为避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混押混管混教”,产生“交叉感染”,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对鹤岗市看守所未成年人羁押情况进行了检察监督。
检察人员查看了监室监控视频,向管教民警了解了未成年人在押情况及日常表现,与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谈心谈话,询问其学习、生活及思想状态,引导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此次检察监督,切实将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制度落到实处,以“我管”促“都管”,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维护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