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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鸟类保护 公益诉讼在行动

时间:2023-04-01

来源: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丹妮

录入:姜巍巍

审核:张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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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五大连池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向公益诉讼办案组移交几起关于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非法工具狩猎野生鸟类的案件,涉案野生鸟类有白腰朱顶雀、黄雀、北朱雀,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中北朱雀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5日)二级。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并重,对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行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要求其承担民事公益损害赔偿,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为我市生态资源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世界保护益鸟公约》规定每年的4月1日为“国际爱鸟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开展以“野生鸟类保护,公益诉讼在行动”为主题的国际爱鸟日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针对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过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及野生鸟类以及其他国家一级、二级等重点保护野生鸟类为宣传对象,通过展板形式将鲜明生动的鸟类图片、鸟类名称、保护等级、形态特征等做了详细介绍,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宣传重点,现场发放宣传单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公众对野生鸟类资源的保护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野生鸟类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根据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公告,五大连池市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检察官呼吁广大群众,杜绝非法狩猎的行为,积极主动参与野生鸟类保护,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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